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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系宁波市司法局试点的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于1995年2月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挂牌提供服务。本所是一个以处理金融保险、项目投资、风险管控、外贸海事、刑事、知识产权、房地产纠纷等法律事务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全所业务量每年均有所增长,2002年在宁波市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排名中位居第五,并被评为“宁波市文明律师事务所”。   本所现有律师及辅助人员30多名,其中25%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同时还聘请了在省内外法学理论与实务领域享有盛誉和崇高威望的多名法学专家担任本所顾问。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精湛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是同舟律师事务所对同舟律师的执业要求。同舟律师事务所定期出版专业所刊,方便同舟律师进行学习交流,保证同舟律师能够迅速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准和服务质量。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于2008年12月建立党支部,现拥有党员人数9人,浙江同舟律师事务在不断提同舟律师业务素质的同时,始终积极的开展同舟律师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党建工作方面取得了出色的成绩。   本着诚信敬业的职业准则和“认真办案,全心服务”之敬业精神,同舟所以立足宁波,服务于全社会,注重社会效益,扶助弱势群体为办所宗旨,以能为广大市民提供及时、有效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己任,真正做到同当事人“风雨同舟,和衷共济”。